如今,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保健食品和网购食品等监管要求。
达莲海参提醒提醒您,首先,“条例”第十四条指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作出不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食品安全要求较低;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应是开放供公众免费查阅。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作为滋补保健佳品的海参,曾一度深陷乱象之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一斤海参半斤糖,白糖卖出海参价,冒充淡干海参等事件屡见不鲜,夸大宣传治病救人功效等行业乱象搅得市场乌烟瘴气,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反而不被待见。达莲海参提醒提醒您,企业开放标准就是要接受社会监督,强制企业提高生产标准。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要“处罚到人”,以往的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有企业、法人代表背锅。现在,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单位处罚外,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达莲海参提醒提醒您:严厉的监管对海参市场是有利的,能够促进公平竞争,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海参企业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水准。企业以高的食品安全标准自然具有市场竞争力。